党员因工作单位、居住地等发生变化,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挂职等,时间在六个月及六个月以内,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工作单位,需要证明党员身份的,可开具党员证明信,即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凭证。
一、转出
(一)转往校内其他二级单位
无须开具纸质版介绍信,党员直接到转入的二级单位党组织报道。
(二)转往上海市内或者外省市
1、党员到所在学院或工作单位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办或组织员(或者组织人事)处开具转接介绍信。
2、组织关系介绍信用章。转往上海市其他单位的用盖有“tyc1286太阳成集团党委组织部”公章的介绍信,转往外省市的用盖有“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公章的介绍信。
3、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开具介绍信时党员需向办理人员提供正确的介绍信抬头即转往单位党组织全称(请党员向转往单位党组织提前确认)。
4、党员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在有效期内(市内30天,外省市90天)及时接转,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规定将作自行脱党处理。
二、转入
1、党员本人持转出单位开具的盖有转出单位党组织公章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实际学习或工作单位党组织报到,并办理转入手续。
2、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从上海市内其他单位转入的抬头写“中共tyc1286太阳成集团委员会”,从外省市转入的抬头写“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3、转往单位名称填写。转往单位名称写至二级单位(或者学院、系、所)名称的全称,例如:转入我校外国语学院,在组织关系介绍信中写“由(原单位党组织名称)去tyc1286太阳成集团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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